律师档案
律师统计
加载中...
网站公告
欢迎来到郭真君律师的网站
网站文章
我的好友
暂时没有好友
最近访客
友情链接
网友留言

  • 暂时没有留言

夫妻财产已转移如何维权?

分类:从业心得    时间:(2015-12-25 13:57)    点击:235

夫妻财产已转移如何维权?

如果还未起诉或已经起诉,发现另一方已经在转移、变卖、毁损财产,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。

1、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,可以在起诉前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,本院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,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,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,立即执行。当事人在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,解除财产保全。

2、当事人提出财产保全申请,经审查可作出财产保全裁定;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,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。

3、当事人提出诉前保全未提供担保的,驳回申请。

4、当事人对财产保全裁定不服的,可以申请复议一次,复议期间,不停止裁定的执行。

5、申请有错误的,申请人应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。

6、房屋转让被隐瞒一方当事人会向法院另行提起诉讼,将配偶及房屋受让人列为共同被告,请求确认房屋转让行为无效, 若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对方实施了据证明之日起两年内行使。转移隐藏财产的行为,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责令其交出,并可以主张不分或少分财产给对方;还可以要求法院对妨碍民事诉讼的违法行为予以法律制裁。若在诉讼过程中无足够证据证明对方转移隐藏了财产,在离婚之后取得足够证据证明时可以再向法院提起诉讼,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,这一般应在有证明之日起两年内行使。

该文章已同步到:
发表评论
匿名:
验证码:   匿名评论
温馨提示: 郭真君律师提供“婚姻家庭  人身损害  损害赔偿  交通事故  刑事辩护 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郭真君律师,郭真君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郭真君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15834049266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郭真君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太原律师 | 太原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郭真君律师主页,您是第32996位访客